為貫徹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、《安徽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》 ,全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,進-步提高我縣蔬菜質量安全水平,特制定2012年蔬菜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方案。
一、監測范圍.
縣農委對轄區內10個鎮開展蔬菜質重安全例行監測工作,并根據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求,組織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檢。
二監測地點
縣農委開展的例行監測點,應為所在縣轄區內具有代表性的蔬菜生產基地、市場(批發市場、農貿市場),具體監測點確定為全椒縣襄河鎮千佛庵無公害蔬菜基地、石沛聯盟蔬菜基地。武崗鎮康臺蔬菜生產基地、六鎮白酒蔬菜生產基地、六鎮孫家蔬菜生產基地、大墅鎮墅西蔬菜生產基地、古河鎮蔡集新村蔬菜生產基地、= 郎口鎮太平西甜瓜生產基地、十字鎮楊莊蘆蒿生產基地、陳淺蓮藕生產基地、全椒縣南屏農貿市場。
三、監測蔬菜種類農藥殘留項目和樣品數量
(- -)監測蔬菜種類
縣農委開展的例行監測蔬菜品種應是本地生產量重和消費量較大、能反映本地蔬菜生產和消費基本情況的品種,以番茄、辣椒、茄子、黃瓜、甘藍、白菜、小白菜青菜菜韭菜、花椰菜、豆和空心菜等蔬菜為主。可根據季節適當調整監測蔬菜品種。監測品種要兼顧葉菜類、豆類和茄果類蔬菜。
(二)監測農藥殘留項目
監測分為有機磷、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和氣相色譜法定量檢測兩種。定量檢測項目為甲胺磷、甲拌磷、對硫磷、磷胺、久效磷、甲基對硫磷、氧化樂果、毒死蜱、乙酰甲胺磷、敵敵畏、水胺硫磷、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、甲氰菊酯、三唑酮和百菌清等16種農藥。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適當的檢測方法。
三)監測樣品數量
縣農委開展的例行監測每次每個被監測品種抽取樣品數不低于3個,監測樣品總數不少于30個。所監測的品種盡可能保持連續性,確保監測結果具有可比性。
四、檢測方法和判定依據:
(一)抽樣方法:
抽樣按NY/T789-2004規定執行。
(二)檢測方法: .
縣農委開展的例行監測可以定性檢測(快速檢測)為主,有條件的可開展定量檢測。定性檢測方法按GB/T5009.199-2003規定執行。檢測儀器應用經省級以上計量認定的定型的“蔬菜農殘檢測儀” 進行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快速檢測。定量檢測方法按NY/T761-2008規定執行。
(三)判定依據和原則:
快速檢測結果判定參考GB/T5009.199-2003 (酶抑制法),當抑制率≥ 50%時,該樣品為陽性結果。量檢測按GB2763-2005規定執行,所監測項目全部合格者,判定為“該產品所檢項目合格”;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者, 即判為“該產品不合格”。所測蔬菜農藥項目未列入GB2763-2005標準的,按照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、《農藥管理條例》、《安徽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》、 農業部和省農委2012年例行監測所采用的標準執行。
五、承擔單位
縣農委開展的蔬菜質量安全例行監測,由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承擔本轄區的檢測工作。由于我縣未建立縣級農產品檢測機構或不具備檢測條件,可以委托滁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中心開展檢測工作。
六、時間安排
根據蔬菜生產的手節性特點,分定期和不定期監測。全年定期監測分3次進行,分別為5月、9月和11月的月底。不定期監測根據我縣主導、特色、優勢蔬菜的上市時間以及其它特殊情況確定。
縣農委開展的例行監測工作完成后,由縣農委在規定時間內將監測結果匯總表連同監測報告-并按規定時間報送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和菜工辦。
七、監測報告要求
監測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監測基本情況。包括監測蔬菜品種,蔬菜基地、批發市場、農貿市場和超市的名稱,樣品數量及樣品的產地等。
2、監測結果特點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。
3、對策措施建議。
八其它要求
(一)監測要有科學性、代表性和真實性。
(二=)定量檢測過程要做試劑空白和加標回收率,至少每10個樣品加一 個混合標準溶液,每30個樣品做一 個加標回收率。
(三)采用快速方法檢測,當樣品抑制率250%時,需重復檢測兩次以上。
(四)未經縣農委同意,監測單位不得弓|用和公布監測結果。
(五)應按本計劃按時完成抽樣監測工作,報送監測結果。